部門拖延苟且 放任村屋違建

部門拖延苟且 放任村屋違建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處理新界村屋違規建築政策,發現當局不會對已完成樓宇架構的工程採取執法行動,相關部門處理投訴時又拖延苟且,優柔寡斷,令不少違規個案逃過執法行動,申訴專員黎年直斥此舉「等同放過違規業主」。多個鄉委會主席卻認為,不少村屋屬丁屋,指黎年有抹黑新界人之嫌,鄉議局更決定成立行動小組跟進,不排除採取「上街圍政府」等激烈行動。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當局06年發出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執法指引,優先對生命財產構成逼切危險或正在施工的違例工程採取行動,若首次視察時已完成混凝土架構或建築物樓梯蓋的工程,就不在執法範圍。
公署指出,負責執法的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接獲不少這類個案,但兩部門處理時拖延苟且,優柔寡斷。有市民08年11月向地政總署投訴,有村屋違規建泳池,該署多次遭住戶拒絕入屋查察,拖延至09年4月才轉介屋宇署跟進,當屋宇署人員進入該村屋查察時,泳池工程已完成,因此屬非正在施工個案,最後無執法。

鄉議局揚言上街圍政府

黎年指出,全港有超過2萬間村屋,過去4年政府已接獲2,400宗「正在施工」個案,反映村屋違規建築問題嚴重。公署資料又顯示,當局只向其中三成個案執法,當中只有四成業主遵從清拆令。黎年批評,有關執法政策放生蓄意違規業主,且令人感到當局處理新界村屋及其他樓宇時厚此薄彼。公署建議政府統一各部門處理程序,以及對全港所有違例建築一視同仁。
發展局回應稱會盡量落實公署建議,包括檢討現行程序,以及考慮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的資源運用。
黎年沒有點名批評原居民僭建問題嚴重,但多個鄉委會主席認為,不少村屋屬新界人擁有的丁屋,認為黎年有抹黑新界人之嫌,又指不少僭建物多年前建成,不應一刀切清拆。鄉議局昨日在會議上決定成立行動小組跟進事件,若政府不聽他們的訴求,揚言會採取「上街圍政府」等激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