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須評估 處境更慘

殘疾須評估 處境更慘

【本報訊】最低工資下,殘疾僱員處境更形惡劣,新法例要求殘疾人士接受工作能力評估,再按表現發放工資,有僱主為節省成本,訂立「Missionimpossible」刁難殘疾僱員,又削減工時和福利。有團體建議政府作工資補貼,令殘疾僱員同樣享有最低工資保障,推算若平均補貼兩成工資,政府每年支出少於2億,相反,若半數殘疾僱員失去工作領取綜援,政府每年支出高達3億。
失明人士邱苑玲在社企當製衣女工,每天工作8小時,月入4,200元,近日僱主要求她簽署新合約,不但削減工時、雙糧、勤工獎,又訂下11項指標,要求員工達到五項指標才可得時薪28元,「你叫個車衫嘅去打棗、熨衫,唔合常理,都係想逼走我哋。」

張超雄:政府補貼三贏

爭取殘疾人士最低工資大聯盟發言人羅偉祥稱,現時殘疾僱員若要得到最低工資,就要接受工作能力評估,再按表現計算薪金。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說,全港有近13,000名殘疾僱員受最低工資影響,若政府平均補貼兩成工資,每年支出近1.8億,若補貼三成工資,支出約2.7億,但若有半數人因新例影響被解僱,轉而領取綜援,政府每年的支出將高達3億元,「如果一般人要28蚊一個鐘先維到生,無理由殘疾人士唔使28蚊,由政府補貼工資係三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