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瀕危物種入口大增

攜瀕危物種入口大增

【本報訊】政府今年首三個月在關口撿獲瀕危物種紀念品的個案共78宗,較去年同期的58宗大增34%。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無許可證的瀕臨絕種動植物。漁護署承認,要分辨動植物紀念品是否以瀕危物種製成並不容易,市民若對有關紀念品是否受管制存疑,應索性不作購買。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份和衍生物,必須事先向漁護署申領許可證,旅遊紀念品亦受管制。

最高罰10萬元及囚一年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如欲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的紀念品,應留意有關物品是否屬於瀕危品種。由於部份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其進出口已受國際公約規管,常見例子包括象牙、石珊瑚骨骼、蘭花、仙人掌及豬籠草。
任何人無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使非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市民可致電1823電話中心查詢,亦可瀏覽相關網頁 http://www.cites.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