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福集團有限公司前高級總務主任,涉收受工程公司東主利益,將珠寶店翻新工程判予對方。兩人各被控兩項代理人收受及提供利益,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5月13日,二人獲准保釋。
首被告鄺智恆(45歲),為六福前高級總務主任,次被告簡偉強(48歲)為信昌工程公司東主。控罪指於08年6月至去年6月間,次被告向首被告提供20萬多元,作為換取翻新合約的報酬,首被告則收取9萬元報酬。兩人另被指串謀向六福提交虛假文件,即信昌的報價單,意圖對六福造成損失。
案件編號:KTCC19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