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輟學15歲少年疑遭販毒集團利用運毒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少年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他憶述被指摘弄失971克冰毒,先後在澳洲悉尼及香港遭人虐打,飽受扯頭髮、可樂灌鼻、木棍打頭、裸體毒打等酷刑時,感觸落淚。少年擔心連累家人,服藥自殺,幸獲救送院,並在護士鼓勵下報警。
記者:黃幗慧
現年16歲的少年供稱於去年2月底獲安排入住悉尼一單位後,便遭第三被告黃得強(32歲)毆打及扯頭髮,指摘他取了971克冰毒。在旁姓楊男子,亦對他拳打腳踢。首被告黃得煒(35歲)則透過電話質問他:「你收埋我啲貨,你擺咗啲貨喺邊?」少年堅決否認,但還是被打,並以膠紙封口。連續多晚,他的一隻腳被綁在床腳上,席地而睡。
被困屋內一個多星期間,楊與黃得強曾合力將一支1.5公升的可樂灌入少年的鼻孔,他作供時仍有餘悸,「真係好辛苦,灌都灌咗好耐。」黃得強以直徑4至5厘米、長30厘米的木棍打他的頭,邊打邊說:「滿清十大酷刑,逐個同你玩。」少年泣訴說,當時感痛不欲生,「與其係咁打,不如慳啲力,殺咗我算。」法庭一度休庭,讓他平復。
曾服藥自殺獲救
少年其後獲安排在3月6日搭機返港,臨走前一晚終有機會卧床睡覺,令他覺得「我仲係人」。他回港後,隨即被放入車尾箱送到沙頭角一村屋。過去一直透過電話給予指示的首被告終現身,並掌摑他致流鼻血。黃得強與另一男子,將他的衫脫光,以鎚打大腿、鉗腳趾,逼他說出毒品下落。最後首被告建議,若他不能賠償183萬元毒品價,便繼續運毒作補償。
少年答應運毒以換取釋放,但每日仍面對逼迫,他擔心連累家人,遂回家服食30粒止痛藥自殺,「每數一粒(藥),腦海就浮現一個屋企人。」他及後被送院獲救,但首被告與次被告李海棠(45歲)每日都對他疲勞轟炸,要早前在澳洲遺失護照的他盡快領新證件。
少年聽過他們來電或見過面後,都要吸煙減壓,終在一名對他呵護體貼的護士鼓勵下,在4月25日報警。
案件編號:HCCC3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