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青基業(1182)本周四入稟高院,控告前主席成之德(圖)和榮智豐兩夫婦、前執行董事何志中、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山川及吳貝龍,要求法院頒令該公司於2月10日通過的董事會決議無效,亦要求成之德夫婦及其相關公司,因應前述決議所獲逾930萬元,退還公司。
中青的入稟狀並無交代2月10日董事會議決動議的情況,但該公司除了要求推翻會內的決議,亦要求成之德夫婦根據有關決議而獲得為數達930.65萬元的金額和補償,甚至已經由成氏夫婦支付代其持有的6間公司涉及的款項,以及由該公司代成氏夫婦捲入廉政公署調查支付的法律費用,一概退回予公司。
此外,中青亦追討成氏夫婦等5人因違反董事授信責任引致的損失,退回已從公司取得的款項、利息及開支。據了解,中青擬進一步發出公告,交代有關民事官司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