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法例」牢騷多 - 陸離

一聽「法例」牢騷多 - 陸離

不能同意湯家驊律師說,公立醫院暫停登記大陸孕婦,可能觸犯歧視法例。最基本這其實應該只是一個「滿座」的問題,你硬要將焦點轉放在「歧視」,從律師的角度,你可能有你的道理。但律師的角度,不過是無數角度其中之一。有時即使某些行為果然犯了某條法例,來到法庭審訊,結果可能只是定了「輸」和「贏」,贏的未必「對」,輸的未必「錯」。西方法庭電影不乏以「口才好、搵真銀」的律師為主角,死都拗番生,然後「白燕」就會在片末淚詢專替奸人脫罪的「石堅」,你有良心嗎?──我相信湯家驊律師是忠的,但也不能因為你是律師,就隨便將某事焦點轉往法律。大陸孕婦問題從其他角度看,尤其複雜。好些法例亦可能過時,時移世易就要開會修改。修例之前每有寃案,很無奈。若上訴審訊五次,後法官隨時否定前法官,足證法庭有陷阱,有時並不可靠。那麼後法官對?還是前法官對?對的固然有「真」對,亦有「奸」對的,很恐怖。
西方法律已經臃腫,律師收費畸形高昂,亦已經懵懵然去到一個極其荒謬的地步。歧視、平機,均曖昧。請看更不請七十請四十,就告他年齡歧視?
回說大陸孕婦問題,請容重複,其中一個角度根本就是「滿座」的問題。我們看影劇,聽音樂,飯敍,飲茶,何嘗不是滿座就滿座,沒得入場?預訂亦有各種限制。學生場,團體包場,外人無權訂票。除夕去蘭桂坊,人多都要分流,不能硬塞狹窄斜路,否則人叠人、人踩人的悲劇就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