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涉襲警司機稱遭掌摑

案件速遞
涉襲警司機稱遭掌摑

【本報訊】旅遊巴司機因抄牌問題與警員爭執,雙方各執一詞,變成「羅生門」事件。司機指警員「爆粗」及掌摑他;警員則指司機用駕駛執照打他左眼。旅遊巴司機否認襲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本月21日裁決。
被告李偉明(38歲)被控於去年7月13日,在尖沙嘴漢口道近中間道交界襲擊一名姓吳警員。辯方指,被告與警員爭執期間,警員曾在被告耳邊說:「我×你老母呀,我要做死你,家告你襲警。」
案件編號:KCCC56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