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獲嘉許為模範司機的67歲小巴司機,因為憂心外父病況,開工時心神恍惚,駛至葵涌祖堯邨對開斑馬線時沒有減速,亦沒有留心路面情況,撞斃一名正在過路的女途人。司機鑄成大錯,一直寢食難安,為表示歉疚,為女死者在屯門一間寺廟買靈位供奉,並於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下周一宣判。
記者:陳詠詩 羅日昇
被告黎國泉自七十年代起以駕車維生,02年曾獲嘉許為葵青區模範司機,至06年因不小心駕駛,留下交通定罪紀錄。他昨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四項使用欠妥車輛罪名。
死者父拒予原諒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三名成年子女。被告一直敬業樂業,事發時因為感情要好的外父病重,致開工時心神恍惚,沒有留意路面情況。意外對被告造成沉重打擊,曾想過輕生。他已辭去司機工作,並為女死者陳翠芳(37歲)在屯門妙宗寺買靈位供奉。他昨透過大律師向死者家人致歉。
女死者的父親昨到庭旁聽,並首次看見被告。陳父坦言未能原諒被告,不接納他的道歉,「佢既然認罪,我仲可以點,希望會判重啲。」
陳父早已知悉被告為女兒買靈位。被告在他替女兒打齋當晚,託街坊告訴他靈位的地址,但道士着他不要接受,於是將寫有地址的字條火化。陳父至今仍未找到地方為女兒買靈位,骨灰仍放在萬國殯儀館,他亦希望能盡快解決。
案發於去年5月28日早上9時許,被告駕駛小巴沿念祖街上山往祖堯邨。當被告駛至啟勉樓對開斑馬線時,正在上班途中的女死者以正常步速走過斑馬線。惟被告沒有減速及響號,撞倒女死者。她送院留醫兩個月後死亡。
案件編號:DCCC13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