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撞斃婦人 司機判囚一年

的士撞斃婦人 司機判囚一年

【本報訊】任職麻雀館茶水清潔的婦人與工友打通宵牌後,在旺角街頭繞過路旁的士過馬路時,的士突然抽頭駛出,婦人及一名工友被撞到。隨後駛至的一輛貨車又煞掣不及,撞向的士,令婦人夾在兩車中間,最終斃命。的士司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被判囚1年及停牌4年。
被告李強嘉(55歲)昨透過律師向女死者肖學珍(39歲)的家人致歉。
被告稱飽受事件困擾,須接受精神治療,並希望盡快受到應得懲罰。肖的鄧姓丈夫昨日對本報說,難以原諒被告,認為被告的判刑過輕。
案發於去年7月31日約凌晨5時半,肖與三名工友竹戰後,在旺角亞皆老街繞過被告的士旁時,未有為意司機位有人,亦沒有引擎聲,的士卻突然開車。

卻誤將油門當腳掣

被告於被捕後稱,他將的士扭出泊車位後便停下,卻誤將油門當腳掣,於是將肖及另一工友撞倒。
案件編號:DCCC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