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大陸孕婦又分成夫婦二人均非本港居民的大陸孕婦,以及丈夫為本港居民的大陸孕婦。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後一類孕婦應享有特權,獲得公立醫院提前照顧。理由是單程證審批需時,等候過程中常有懷孕個案出現。
真是莫名其妙。成年人,甚麼時候交配,交配的時候是否採取安全措施,若不採取安全措施,搞大或被搞大了肚子,如何面對及善後,是交配者二人的事吧?拿單程證之前或者之後生兒育女,是成年男女的選擇及決定。既然決定在拿到單程證前生育,那就照足程序,再替子女排隊審請單程證。
想不明白為甚麼港人的內地配偶要享受特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雙向的,港人的內地配偶在取得單程證之前,仍是大陸人,她們盡當地公民的義務,也享有當地公民的福利,我看不出中間有甚麼灰色地帶和概念上的模糊,讓她們有理由獲得香港公立醫院提前照顧?
大陸惡質文化還包括令文明社會的人深惡痛絕的打尖文化,這種打尖,不僅僅是大陸自由行到了香港,到了地鐵站月台,車上的人還未下車,月台上的自由人已迫不及待橫衝直撞擠進去;也不僅僅是一群香港人在商場廁所排隊,突然有個自由人不知從哪兒閃出來衝進了廁格。這種打尖文化,還包括用肚子內的受精卵來打尖。大陸惡質文化對香港文明的踐踏到底何日是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