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作為全球最受歡迎運動,與球賽中帶給觀眾的激情不無關係;尤其入球後的忘我慶祝,牽動球迷情緒,非一般運動所能比。不過,現今的足球條例似要禁絕各種特別的慶祝入球方式,扼殺創意之餘,也冷卻了足球員與球迷在比賽中的激情。
過去的個多星期,發生了多宗因為特別的慶祝入球動作,而最終引起判罰。無論朗尼對韋斯咸的英超聯一役,大演帽子戲法後在直播鏡頭面前爆粗;尼馬於自由盃分組賽,戴起球迷拋下自己肖像的面具後慶祝;或是溫哥華白帽前鋒哈斯利射入12碼後除去長袖波衫,但內裏仍穿有一件短袖波衫,最後都是逃不了現今球例而被罰黃牌。尼馬與哈斯利最終兩黃一紅被逐,朗尼則被秋後算賬罰停賽。
球迷入場渴望慶祝
不少人認為,足球比賽最重要的其中一部份是入球,因為在90分鐘的賽事裏,很多時就是憑罕有的一個入球決定勝負,這與籃球比賽中得分時常過百完全不同,來得珍貴;足球員希望以特別方式慶祝他所取得的入球,那短暫引起球迷的激情,也可說是球迷購票入場所渴望享受的快感。
不過,現今球例卻偏偏禁止球員引發球迷激情,諸多阻止球員創作的慶祝方式。在球例上,禁止所謂過火慶祝的原因,大概是避免引起現場球迷情緒失控,難以控制場面,尤其一些挑釁性動作,球證都會給予球員黃牌警告。
只是,在球例上肯定會被罰的除衫慶祝、或是掀起波衫展示內裏汗衣上的訊息,判黃牌確是值得商榷;尤其印在汗衣上的訊息種類廣泛,很多時都並非一些挑釁性言詞或圖案,但球證依然「一視同仁」,給予黃牌警告。
至於最近尼馬戴上自己肖像的面具,以及哈斯利除去波衫後,還是穿上另一件自己球衣,球證似乎都受到球例制度僵化的影響,這兩個慶祝入球方式皆沒有挑釁性,純粹是球員的創意表達,但卻換來黃牌,並最終因兩黃一紅而被逐,的確令球迷及觀眾感到匪夷所思。
球例僵化為罰而罰
朗尼在鏡頭前爆粗,則可能有所斟酌,球證若認為是挑釁性行為,可即場罰黃牌;現在卻是因英足總施壓而秋後算賬,判朗尼停賽兩場,那又是否恰當?這判決只會令球迷感到球例僵化,為罰而罰。
試想像,球員入球後不咆哮不叫嚷不慶祝,而是像沒事發生般靜靜地返回自己的半場等開波,那將是甚麼景象?慶祝入球帶來激情,將特別的慶祝行為視為一種罪,繼而嚴打,恐怕不是足球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