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島東中產屋苑太古城的一群小業主,因大廈外牆業權問題,與原業主太古地產起爭議。業主指一直擁有外牆業權的太古地產,在九十年代中期將業權轉讓予附屬公司太古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由物業公司代表業主託管外牆。不過,業主指未有正式授權物業公司為託管人,過去多年更需承擔外牆維修及管理費用,將發聯署信要求太古作出交代。
要求太古地產交代
太古城的大廈公契列明,發展商太古地產保留外牆業權。居民曾徵詢法律意見,指外牆業權擁有人需承擔全數維修及管理費用,但費用過去一直由太古城小業主攤分,每年管理維修費平均達1,700萬元。至於太古將外牆業權轉讓及交由物業公司託管,法律意見認為需業主書面同意,但業主過去從未授權,質疑轉讓託管程序不當。最令業主擔心的是,若外牆問題導致途人發生意外,業主需承擔巨大賠償風險。
業主組成的關注組準備向太古地產發出聯署信,要求交代外牆業權及追索過去的維修費用。太古地產指管理公司正與業主溝通,有信心妥善解決外牆業權問題。過去九龍灣德福花園也發生類似外牆業權爭拗,港鐵去年主動退還1,000萬元外牆管理費給德福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