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任高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任高院首席法官

【本報訊】曾處理變性人結婚、校本條例等具爭議性案件的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張舉能(圖),昨日獲特首曾蔭權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被任命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領導上訴庭及原訟庭。張舉能升官後,成為下任終院首席法官的熱門人選之一。
曾蔭權表示,張舉能品格高尚,深受司法機構內外敬重,法律界對他推崇備至,深信他如獲委任,履行職責時必定有傑出表現。《基本法》規定,特首須徵得立法會同意作出任命。曾蔭權亦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英國最高法院法官郝廉思及簡嘉麒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均表示,深信張舉能會是出色的首席法官。

審理多宗極具爭議案件

張舉能近年審理多宗極具爭議的人權及司法覆核案件,計有社會福利署要求申領綜援人士必須「過去一年連續居港」的司法覆核,他認為有關限制屬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另一宗是教區就《校本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原審時由他審理,他當時判教區敗訴,上訴庭後來維持原判。張舉能是虔誠基督徒,於基督教敬拜會出任長老,為信徒施洗。

新任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簡歷

個人背景:49歲、已婚、育有3名子女
-學歷及法律專業-
83年及84年在港大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85年在哈佛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同年在港取得大律師資格
95年在新加坡取得訟辯人及律師資格
-司法經驗-
01年出任區院法官,同年12月擔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03年獲委任為高院原訟庭法官
-處理爭議案件-
申領綜援人士必須「過去一年連續居港」、《校本條例》、變性人結婚等司法覆核案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