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夫婦均是內地人的湧港產子個案不斷增加。有學者表示,即使他們委託中介公司安排及到私家醫院產子,可能只需10多萬元。但每名嬰兒帶來的界外成本,如出生後即時留港生活及享用本港福利等,可能逾百萬元,有關成本全由納稅人支付。他認為港府應與中央政府商討修改《基本法》,內地人夫婦在港出生的嬰兒不應獲得港人身份。
每名嬰兒成本逾百萬
理工大學管理及市場系教授阮博文表示,夫婦均是內地人來港產子,主要想「走法律隙」逃避內地一孩政策,並為嬰兒取得港人身份。若要靠投資移民取得港人資格要數百萬元。但現時來港產子「貴極都係十幾萬」,嬰兒便能成為香港人。
他說,內地人夫婦沒有在港納稅,但每名出生嬰兒背後的成本並不能反映在醫療費上。成本包括納稅人付鈔資助醫科生讀大學,再培訓醫生獲專科資格;連同假設嬰兒出生後即時留港及享用本港教育及醫療福利等,成本可能逾百萬元。
然而,政府不能將公院非本地孕婦產子費用,調高至逾百萬元以收回成本,阮博文稱,公院不收夫婦是內地人的產子個案,他們會轉移到私院,屆時私院會擴張及向公院挖角,無法解決問題。事實上,政府曾宣佈要發展醫療旅遊,不能干預私院的收症種類。
應商討修改《基本法》
阮博文表示,港府應與內地政府商討修改《基本法》,夫婦是內地人在港誕下的嬰兒不可獲港人身份,「係好複雜,但中央未必唔肯,因為佢哋走緊法律隙。如果個細路留番喺內地生活,一樣令內地人口膨脹」。修改《基本法》後會變成「你可以落嚟生,但唔會送出世紙」。他認為丈夫是港人、或獲簽證在港工作及讀書,其妻應享有同樣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