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沒約束力動議公院優先照顧港孕婦

立會通過沒約束力動議
公院優先照顧港孕婦

【本報訊】公立醫院婦產科及兒科服務已達臨界點,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要求優先照顧本地孕婦,其餘名額應照顧港人內地妻子。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公院沒有能力鑑定港人內地妻子的身份。有團體表示,不少港人在港與內地妻子結婚,查證結婚證明書應可分辨,「唔可以話難就唔做」。
本港去年約8.8萬人出生,當中約3.2萬人父母均非港人,較10年前增加52倍。不少內地孕婦在私院產子後,將有問題嬰兒轉往公院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NICU),令服務量不勝負荷。

周一嶽稱難辨別身份

潘佩璆昨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稱,「香港已經提供咁好嘅服務,如果仲要免費用香港納稅人嘅錢,等BB可以得到近乎免費嘅服務,係公唔公道呢?」他建議港府應考慮收回成本。委員會一致通過沒有約束力的動議,促請公院優先照顧本港孕婦及配偶為本港居民的非本地孕婦。
周一嶽表示,現時醫管局員工僅以身份證分辨孕婦是否港人,除此以外沒有能力鑑定孕婦的身份。若要將港人內地懷孕妻列為第二優先類別,需研究核實身份程序及法律問題,要落實有一定難度,配偶的定義亦要研究。
周一嶽指,是否收取私院轉介到公院NICU費用,要向私院索取數據再考慮。內地孕婦的嬰兒出生後是香港人,可享有醫療資助;但嬰兒從生產至出生後需足夠的醫療支援,故會研究是否需轉移成本。他本月底會再與公私營醫院開會,希望下月落實方案。
中港家庭權益會組織者曾冠榮表示,大部份內地孕婦與丈夫在港結婚及獲發結婚證明書,故很容易核實港人丈夫的身份。即使在內地結婚,港府亦可向內地查證。醫管局應與入境處合作,「如果無能力做係政府無能,財爺點樣派6,000元夠難囉,都要解決」。
威爾斯醫院婦產科部門主管張德康表示,現時醫院為嬰兒申領出世紙時,要取得父親的身份證明文件,如雙程證或香港身份證,「只不過係將程序提早做」。他不排除有人鋌而走險,「一個男人好難同咁多女人認頭生仔,出世紙有紀錄」。律師梁永鏗表示,在港出生的嬰兒有權享有所有港人的福利,要額外繳費是違反《基本法》。

私院轉公院初生嬰留醫人數

2010*:345人
2009:312人
2008:281人

註:*為臨時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