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文員應丈夫胞兄之請登記為顧問公司擁有人,後按對方指示在一份電訊盈科銷貨單上填假資料,訛稱曾向電盈購買57部電腦,誇大開支,令公司少交近11萬元稅款。女文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說非始作俑者亦無得益。裁判官謝沈智慧說理解其處境,先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4日判刑。被告許苑貽(37歲)承認於08年1月至9月間,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她兼職替涉案友聯顧問公司處理行政及會計事務,月賺2,000至10,000元。案件編號:ESCC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