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團體沒訂場 辦收費溜冰班當局懶理場地濫用

私營團體沒訂場 辦收費溜冰班
當局懶理場地濫用

有家長為女兒報讀文理體藝會的仿雪溜冰班後,發現該會沒獲康文署批准下使用轄下免費場地作訓練場所。事件反映康文署管理寬鬆,而去年至今零檢控,在冇王管情況下,令私營團體有機可乘,濫用政府場地作商業用途。泳季將至,有立法會議員敦促康文署租借泳線予私營團體時,須避免濫用情況。

關太去年底為兩名分別4歲及6歲的女兒報讀文理體藝會「仿雪溜冰班」,共12堂,每人2,988元。她按職員提供的資料,選擇在康文署轄下的北角英皇道溜冰場上課,二人分別獲送一對溜冰鞋。課程於1月中開課,學員直接到場地等候教練,每堂一小時,有3人上課。惟第二及第三堂取消。

文理體藝會不回應查詢

她表示,第二堂到達場地後,有宗教團體在場內有抗議活動,第三堂該會則以天氣惡劣臨時取消,由於該日天氣良好,令她生疑,遂致電康文署查詢,竟發現文理根本沒訂場。她擔心女兒在場內受傷得不到保障,要求該會退款被拒。
記者查閱關太提供的單張,發現文理體藝會進行訓練的溜冰場,大部份屬康文署及公共屋邨轄下場地。記者曾以家長身份致電該會,查詢欲參加在北角英皇道及觀塘駿業街兩遊樂場內進行的溜冰班,職員答稱5至6月有堂,更稱:「全港公園嘅溜冰場,我哋都唔使booko架喎!」
本報向文理體藝會查詢是否在康文署免費場地舉辦收費溜冰班,以及有否得到該署批准。該會回覆正向關太索償,事件已進入法庭票控追討階段,無可奉告。惟記者追問其索償與預訂場地有何關連,截稿前該會未有回應。
關太從本報得知文理體藝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她提出申索,及後她收到申索書,原來該會向她及長女追討更換溜冰鞋的運輸、存倉及購鞋費共580元,5月上庭。她既不滿又無奈地說:「大女對鞋因尺碼唔啱曾經換過,佢家追討鞋錢,我覺得好莫名其妙!」

當局稱難證實錢銀交易

康文署表示,截至3月,該署沒接獲文理體藝會於本年1月至7月,任何時段借用北角英皇道或駿業街遊樂場溜冰場的申請。該署轄下的免費康樂場地,會讓學校、體育總會及社區體育會等優先申請,其次為《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註冊的團體;而轄下的免費康樂場地如滾軸溜冰場沒被預訂時,在不影響其他使用人士情況下,可在場內進行相關活動。
該署強調,未經批准在場內進行商業活動,即違反《遊樂場地規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去年至今年3月,康文署接獲6宗懷疑團體或個別人士在轄下遊樂場作商業活動的投訴,經調查後沒證據顯示違反場地使用規則。該署發言人表示,因難以干涉團體營運,需在場證實有錢銀交易始能處理。
此外,房屋署證實,屋邨範圍內的遊樂場包括溜冰場,不會供私營團體舉辦收費的商業活動,違者會被驅趕。
檔案編號:022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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