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公司條例草案》委員會昨舉行公聽會,有關處理私有化投票是否保留「數人頭」的議題,繼續成為爭論焦點。有議員擔心,若保留數人頭制度的新例落實,獨立非執行董事在沒有參與決策及管理下,須承擔責任的做法有欠公平。
無紙化有望助股東投票
投資者權益關注組陳仲翔認為,若上市公司私有化符合股東利益,以數人頭點票不會成為絆腳石,反而擔心公司資產會因數人頭機制被取消而被搶走。保障投資者協會主席呂志華則認為,數人頭點票制表面公平,但大股東或以人頭持股避過監管,實際上是不公平。
香港律師會公司及財務法委員會成員陸地指出,很多時上市公司面對重大讓案,大股東已不能參與投票,若繼續以人頭點票無助防止種票,這解釋了大公司寧願選擇一股一票;而要議案成功通過,最終視乎出價是否合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指,數人頭機制已參考外國經驗,另將來落實證券無紙化,有望讓小股東以個人名義投票。
此外,有團體質疑,董事須以謹慎責任行事的主客觀準則,並不清晰。梁志仁回應稱,董事須以謹慎責任行事的客觀準則寫成法例,其實已在普通法體系執行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