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銀行對投資理財客戶的風險評估要求,與香港相若,開設人民幣理財戶口需填寫申請書,並在協議書上簽名,以確保資料真實。銀行職員推銷投資理財產品,亦要求客戶填寫個人風險評估問卷。問卷共10條問題,申請人若經評估後分數太低,銀行不建議存戶購買該類產品。不過,內地所謂風險評估,其實相當兒戲。
記者希望做短期高息存款,銀行經理亦要求記者填寫風險評估問卷。一紙問卷共有10條問題,全部是選擇題,包括客戶年齡、家庭收入,投資佔家庭收入比例。另外,7條題目是有關個人投資傾向,包括會選擇哪類投資產品、可有投資風險產品的經驗、投資態度、要求回報、投資目的,以及承受損失的程度等。
記者強調投資傾向保守,故填寫問卷時,刻意選擇沒有投資經驗及只能承受低風險,銀行經理看到後即說:「你分數比較低,做產品會被動啲,可能要授權。要改一改。你咁年輕,如果太保守,佢唔畀你做。過呢個系統,受電腦限制,佢要求係咁。」
「不要填沒有投資經驗」
銀行經理同時遞了一張新的問卷給記者再填,更「指導」記者,在第5條題目「你有多少年投資股票、基金、外滙、金融衍生產品等風險投資品的經驗?」,不要填「A.沒有經驗」。他解釋,若問卷反映客戶缺乏投資經驗,申請人每次購買理財產品,需再簽署意向書,以證明自願購買。
受雷曼迷債事件影響,香港銀行早於09年10月已實施「實體分隔」措施,即把傳統銀行服務與銷售投資產品分隔。投資客戶在接受推銷時,須先作風險評估。客戶查詢投資產品如基金、保險時要先填表格,承諾願意讓職員查看存款及允許職員提供資料,雖然有關手續屬一次性,但往後每次對話,銀行職員都需要記錄與客戶接觸形式如面談抑或透過電話等,電話內容更可能被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