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婦人喪夫,難捨居住多年的公屋單位,也難離認識多年的街坊,於是向房委會隱瞞丈夫死訊,一瞞21年。多年來她更數度冒充亡夫簽名,填寫入息申報表,圖繼續佔住單位。直至去年她向房委會申請剔除丈夫戶籍,始揭發案件。涉案滿頭白髮老婦,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欺詐及偽造共六項罪名,獲准保釋候判。
記者:楊家樂
現年78歲的被告吳阿香,昨由女兒及孫女陪同到法庭應訊。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直指案情嚴重,但念在被告年紀老邁,先索閱感化官背景報告,下月5日判刑。
五冒簽名填寫申報表
案情透露,被告與丈夫於68年獲房委會安排,遷入華富邨華安樓單位。被告丈夫於89年去世,但被告沒有向房委會申報,反而於98至06年間,五度冒充亡夫簽名,填寫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入息申報表,欺騙房委會指自己仍然與丈夫同住,以繼續維持居於上址的資格。
被告一直在華富邨單位獨居,未被揭發。直至去年10月,房委會職員處理被告主動申請剔除丈夫戶籍的個案時,始發現其夫已去世21年,報警追究。警方上月初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罪行,犯案是因為不想調遷到面積較小的單位。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丈夫同住在涉案單位多年,可謂植根於此,充滿感情與價值。身為寡婦的被告,亦與區內街坊及醫生熟絡,害怕一旦調遷會被安置在另一區,引起生活上種種不便。辯方指,被告只能靠綜援過活,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加上年邁,希望法庭酌情輕判。
涉案單位已無人居住
記者昨走訪涉案單位,只見內裏沒有家具或擺設,地板鋪滿塵埃,似已無人居住多時。附近街坊亦指很久不見被告出入。據了解,被告現時仍擁有上址戶籍,並繼續交租。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案件尚待法庭判決,被告需承受欺詐及偽造帶來的懲罰,但房委會亦會顧及戶主的住屋需要。
案件編號:KTCC14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