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癌:第二號殺手

腸癌:第二號殺手

【本報訊】腸癌是本港第二號殺手,08年逾1,600人死於腸癌,僅次於肺癌。結直腸外科醫生朱建華表示,罹患第一期及第二期結腸癌,腫瘤尚未擴散,第一期存活率為90%,第二期為70%至80%,可單靠手術切除腫瘤。

化療可致作嘔疲倦

第三期代表腫瘤已擴散至附近淋巴組織,需接受切除手術及化療;醫生一般切除腫瘤、部份正常腸臟及附近淋巴組織化驗後,才知屬第三期。第四期是腫瘤已大範圍擴散,手術前進行電腦掃描已可確定病情,存活率低於50%。
朱建華指,化療時會引致很多副作用,如容易疲倦、作嘔作悶、體力轉差、少許脫髮、皮膚變深色、難以集中精神及肚瀉。只有極少數人能在化療期間全職工作,但很多人可兼職工作。化療病人日間需到醫院打針,最常採用的化療療程是打針一周,之後服藥兩周,再休息一周,重複療程八次。一般而言,第四期腸癌才需用標靶藥物。
朱建華稱,懷疑患腸癌人士要接受腸鏡檢查才能準確診斷,50歲以上市民應可定期照腸鏡,及早知道是否患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