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落實旗下5萬名外判工在最低工資實施後的計薪安排,當局將向承辦商補貼所有未足時薪28元的外判工的薪酬差額,並支付員工休息日的薪酬,但不會承擔員工飯鐘錢,勞工處昨將消息通知部份工會代表。有工會形容政府「畀一半唔畀一半」,等同做了半個無良僱主,要求政府在5月1日起的外判合約中,清楚確立員工休息日及用膳時間有薪。記者:盧文烈、蔡建豪
勞工處官員昨日致電多名工會代表,交代政府外判工在最低工資後的計薪安排。勞工處官員向工會表示,由於不少外判合約在多年前訂立,當時未有最低工資因素,不少外判工時薪低於28元,因此政府有責任向承辦商補貼最低工資實施後外判工工資增加的差額。當局同時決定,計算薪酬差額時,會連員工每周一日的休息日也計算在內,即政府將承擔員工休息日的薪酬,至於飯鐘錢,當局研究後決定不作補貼。
勞工處向工會表示,若由政府負責外判工的飯鐘錢,涉及開支將以億元計,難以承擔,加上政府內部認為,由於外判工與承辦商簽訂的僱傭合約列明員工用膳是否有薪,因此飯鐘錢不應由政府補貼,「例如好多外判保安員,需要一邊食飯一邊當值,合約已列明佢哋有飯鐘錢;至於外判清潔工,工時唔包括用膳時間,所以一向都冇飯鐘錢。」估計補貼計劃涉及每年的額外開支將達數億元以上。
關注組請願斥部門卸責
當局昨尚未交代5月1日後的外判合約,會否清楚規定員工休息日及用膳時間計薪,工聯會代表昨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要求政府帶頭在外判合約中設立有薪休息日及用膳時間。工聯會權委主任周聯僑會後表示,張建宗對工會要求反應積極,透露將有正面訊息公佈。十多名有薪用膳時間關注組成員昨到政府總部請願,批評政府部門在外判工有薪休息日及用膳時間問題上互相卸責。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表示,政府應帶頭做良好僱主,若「畀一啲而唔畀一啲」,等同做半個無良僱主,擔心其他企業效法。香港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稱,除了薪金成本外,最低工資實施後,僱主的強積金、長期服務金及假期工資成本開支也會增加,勞保費用也會上調,政府應同時補貼這些額外開支,若政府拒絕支付,相信業界5月1日會集體離場,不會再為政府場地提供清潔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