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粥淋夫下體入獄 授權管理財產盲婦控女醫師盜款

滾粥淋夫下體入獄 授權管理財產
盲婦控女醫師盜款

【本報訊】六旬失明婦擔心丈夫與她離婚,危病時無人照顧。一直替她監視丈夫的女醫師友人,涉嫌哄她簽下授權書,替她管理逾百萬元財產。後來失明婦因用滾粥淋丈夫下體而被判監,女醫師疑擅自提取她30萬元存款,作為探監交通費及聘律師等用,最後近16萬元不翼而飛。女醫師否認盜竊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李啟發

報稱女醫師的被告鍾漢麗(44歲),被控於08至10年間,偷取失明女事主繆翠芬158,169.8元。
年約60歲的繆供稱,04年2月認識鍾。及至08年8月,鍾與兩名陳姓友人提出幫她「實老公」,陪伴他玩耍及調查有沒有外遇,然後向她「報料」。

失明女事主繆翠芬作供時表現激動,其後獨自離開法庭。
李啟發攝

稱不知授權允提款

繆後來獲鍾告知其丈夫欲與她離婚,本身有病的繆說,擔心往後獨自在家暈倒時無人理,而鍾很關心她,又恐怕丈夫與她分身家,故曾讓鍾等人託管120萬元財產。08年10月10日,在鍾游說下,繆上律師樓簽署一份授權書。繆強調,以為是授權對方在她危病時可予以幫助,若早知授權書可允許被告提款,一定不會簽名。
次日,其中一名陳姓友人致電繆,說她丈夫有地方搬走。繆一怒下,將滾粥淋向裸睡的丈夫下體,終被判囚兩年。繆說還柙期間,鍾擅自提取她戶口中30萬元。銀行更曾致電監房找繆,指其戶口無錢轉賬保險費。繆說存款多次遭人提走,每次數萬元。她追問鍾,對方說是探監及招呼繆的朋友之用,「佢話探監坐的士要千四蚊」。繆出獄後追還款,鍾藉詞避開她。
在辯方盤問下,繆承認鍾有幫她聘律師、處理保險和購買日用品。控方指,扣去得知用途的款額,有15.8萬元仍不翼而飛。
裁判官沈小民認為有關賬目混亂,要求控方製表格釐清,並將原以500元保釋的被告還柙,直至她交出1.5萬元保釋金。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6813/10

被告鍾漢麗否認盜竊失明女事主逾1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