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熟悉的工作環境及職位之便,覷準機會偷拍女士裙底春、沐浴寬衣,甚至如廁實況,近年不時發生。犯案者有會考狀元、註冊社工和餐廳廚師,均以手機或設下裝置偷拍,以滿足性慾。有瞥伯為偷拍鄰居少婦出浴艷片留念,失足由10樓高墮下,法官終考慮他身體嚴重受傷和知錯,判處緩刑。
爬10樓外牆拍出浴照
24歲會考八優生周俊超,於09年在瑪嘉烈醫院當實習醫生期間,居於宿舍。7月30日凌晨,他見同齡女實習生離開休息室,於是跟蹤她入女廁,用相機以高角度偷拍她如廁被發現,被法庭判罰款4,000元。同年10月15日,31歲註冊社工崔煒堅為滿足性慾,在他任主管的葵涌馮鎰社會服務大樓,用毛巾遮蓋數碼相機,偷藏於大樓傷殘人士廁格,拍下五名女子如廁,被判監18日。
一個月後,52歲浸大美心餐廳廚師黃家民不堪上司壓力,將有針孔鏡頭的錄影筆混入雨傘雜物,藏於傷殘人士廁格,偷拍兩名女同事更換制服,被判罰款4,000元。
44歲文員方志雄則很「不幸」,他08年6月5日晚爬出屯門10樓住所外牆,拍得女事主出浴短片,但失足墮樓受傷,要坐輪椅,獲判緩刑處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