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業界聲言難以承擔員工有薪休息日的開支,有小型保安公司東主大唱反調,認為給予僱員有薪休息日及飯鐘錢,是僱主基本責任,已積極游說業主支持,反應正面;有食肆已提前落實時薪28元,但仍決定下月起大幅加薪14%,繼續保留休息日及用膳時間有薪。
退休警務人員陳昱宏一年多前開設保安公司,聘有40多名保安員,為20多個物業提供保安服務。他接受訪問時表示,現時員工每日工作12小時,月薪由6,000多元至8,000多元,最低工資實施後,會容許員工選擇8小時或12小時工作,前者月薪連飯鐘及有薪休息日,薪酬近7,000元,後者則達10,000元以上。
「點解有啲人咁無良」
他表示,對於近日引起的飯鐘錢及休息日爭拗感到痛心,他認為,作為負責任的保安公司,應積極游說客戶給予員工有薪休息日及飯鐘錢,痛陳利害,「唔應該咁快就出嚟講一定冇」,他最近已展開游說工作,客戶大部份願意支付,「4日休息日,每日300幾蚊,一個月都係約1,200元,小業主每個月可能只係多幾蚊管理費,根本唔難承擔」。
食肆老闆林先生昨日致電商台節目時透露,店內所有員工薪金均符合最低工資時薪28元的水平。但為免爭拗,他打算5月起所有員工加薪約14%,不會扣除飯鐘錢及休息日,工作量依舊。他認為加薪水平合理,「唔明點解香港有啲人咁無良,香港打工仔真係俾人剝削得好犀利」。他指其洗碗工月薪7,000多元及享4日假期,由於薪金及食材價格上升,他預計食物會加價一、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