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高球活動 向新福港討三萬元工程師索資助費判緩刑

學會高球活動 向新福港討三萬元
工程師索資助費判緩刑

【本報訊】路政署一名監督將軍澳道加建隔音屏障工程的高級工程師,兩度向負責該工程的新福港(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一名董事提出,他將以工程師學會假深圳舉辦高爾夫球活動,兩度索取資助共三萬元。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等四項罪成,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

曾鈺成撰寫求情信

裁判官祁士偉斥責被告黃釗猷(55歲)行為鹵莽,不符公眾對公務員期望,又指案情涉款數目不小,被告並非如步行籌款般索取一百元,而是索取三萬元,考慮案件不涉及貪污賄賂,被告又失去工作,才判他緩刑。
辯方為被告呈上兩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撰寫,信件讚賞被告為人勤奮。辯方指被告沒有案底,他定罪後不僅喪失月入十萬元的工作,更失去長俸,再犯機會渺茫。
被告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成,控罪發生於08年12月及09年1月。
案件編號:KCCC5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