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同性戀醜聞 台女教授告女生敗訴

爆同性戀醜聞 台女教授告女生敗訴

台灣政治大學驚爆女教授與女學生同性戀糾紛。一名女生向校方控訴該校中文系女副教授洪燕梅是她的同性戀伴侶,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交往一年後她想分手,卻遭洪騷擾。但洪否認師生同性戀,反控女學生求愛不成造謠,並以處女證明,向女學生求償一元。但一審敗訴後洪提出上訴。

被傳與女生發生同性戀關係的台灣政大教師洪燕梅。台灣《蘋果日報》

「有20多次性關係」

47歲的洪燕梅在學界頗負盛名,曾獲政大頒發資深優良教師獎,著有《漢字文化與生活》等書。而指控洪騷擾的女學生目前在政大讀大四,並非中文系。據悉,該女生在2009年向政大性別委員會投訴,自爆與洪燕梅從2008年3月交往到2009年4月發生師生同性戀,「我跟洪老師在她研究室跟家中發生20多次性關係」、「有親吻、擁抱、性器官接觸」,並說出洪乳暈等身體特徵。之後她想分手,洪卻向她傳送「我恨你」等恐怖訊息。
政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副主委修慧蘭說:「性平會認定洪與學生發生不當親密關係。」校方近期將要求洪向女學生道歉等,洪若拒絕就解聘。
但洪燕梅不服校方處置,先提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校方處置並非行政命令,去年底駁回確定。洪接着提起民事訴訟,反指女學生可能求愛被拒想報復,並求償一元。洪甚至向法庭提供新光醫院檢驗報告,證明她處女膜完整,不可能如女學生所說「發生20多次性關係」。但法官調查後認定洪與女學生「不僅止於師生關係」,上月判洪敗訴。洪已提出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