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老翁與結婚逾廿載、年齡相差25年的妻子離婚後,不肯搬離住所,常跟前妻爭吵。他指前妻令他失去一切,乘她熟睡時,向前妻淋潑硫酸,令她毀容兼左眼失明。高等法院法官賴磐德斥責被告冷血,經心思熟慮犯案,即使他年老也不應因此獲得減刑,重判入獄12年。
記者:陳詠詩
被告冼華照(71歲),退休前為油漆工人,昨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液罪。被告與姓梁前妻(46歲)結婚逾廿載,育有一對22歲及18歲子女。兩人於09年中離婚,梁不久便跟一名內地男子再婚。
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直努力工作,將省下的工資在鄉下起屋作退休之用。惟妻子嗜賭,經常要他代為還債,耗盡所有,需向親友賒借。妻子最終要申請破產。被告律師今日求情時稱,被告對一時衝動犯案感到後悔。

女兒被迫輟學幫補家計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毫無悔意。冼在被警察拘捕曾問他導致前妻受傷的感受,冼稱從沒有表示後悔,但法庭需按判刑指引給予被告認罪的扣減。法官斥被告自知難逃法網,卻有意圖地傷害前妻,以自己所餘無幾的人生自由,破壞妻子的人生。
法官又指,受害人傷勢令人痛心,她左眼失明,右眼受損,面容盡毀,不能正常進食和呼吸,身體14%被灼傷,留下疤痕,傷勢更令她失去任職清潔的工作,就讀中學的女兒被迫輟學幫補家計。法官指,不能因被告年老而減刑,讓他能夠較早獲釋,其前妻卻要在餘生戴上口罩示人,這不能彰顯公義。
受害人只獲賠四萬多元
受害人根據「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只獲得四萬多元賠償金。她昨向法庭要求頒佈賠償令,但未能成功。案情指,被告09年與妻離婚後,一直不肯搬離石籬二邨寓所,仍經常跟前妻吵鬧。事發去年4月25日凌晨2時半,前妻打完麻雀回家,得知被告因兒子與同事在家賭錢而發脾氣,她跟被告爭吵,兒子亦加入,叫被告搬出,其後各自就寢。至凌晨4時許,被告走到前妻床邊,喝罵前妻「你去死啦」,便將高濃度硫酸的通渠水照頭淋她,被告立即逃離單位,兩日後被捕。
案件編號:HCCC2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