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捕嚴重 珠江實施禁漁令

濫捕嚴重 珠江實施禁漁令

內地農業部上周四(24日)頒佈珠江水域首個禁漁令,每年從4月1日12時至6月1日12時止,包括雲南、貴州、廣西、廣東、湖南、江西六省,面積44萬平方公里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在禁漁期間,相關部門表示將力保在禁漁水域範圍內,「江中無漁船,水中無漁具,市場無江魚」。

進行「封水養魚」

近年因污染和濫捕,珠江漁業資源與生態環境受到相當的影響,魚類品種越來越少,鰣魚、中華鱘等難覓蹤影,故在魚蝦等水產品繁殖生長的季節,要進行「封水養魚」,才能保持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據漁業科學專家稱,珠江流域上游的雲南、貴州一帶魚類產卵和幼魚生長時間集中在每年的3至4月,而中下游的桂粵一帶則集中在4至6月,故將珠江流域禁漁期定在4至5月相當合適。但禁漁未開始,廣州淡水魚價格已經悄悄上漲,不過捕撈的水產品佔總量的比例僅為8%,故禁漁並不會影響水產供應。
廣東《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