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世人最怕俾人屈同呃!」任職夜更的士司機10年的吳宗錦,在別人眼中是死硬派,他深明當初只要肯「食死貓」認罪,便可為這宗案件畫上句號。「其實呢條罪(無禮貌及不守規矩)係好小事,就好似隨地吐痰或丟垃圾被票控咁平常」。然而他選擇爭取公義,終花掉5萬元律師費還自己一個清白。
官提醒認罪只罰800
吳宗錦表示,案件開審當日,法官開庭前稱認罪可減輕罰款,「佢話呢條罪只係罰款1,200蚊,認罪仲可以扣三分一減至800蚊,所以叫我諗清諗楚,押後45分鐘後再開庭」。不過他堅持不認罪,法官只好將案件排期審理。
由事發日08年11月19日,至去年9月案件審結,聆訊共花五天時間,案件困擾吳宗錦近兩年半。雖然法庭最終判他無罪,還他清白,但卻陪了夫人又折兵。「真係好無奈,認罪就800(元),唔認罪就5萬,話告我就告我,對職業司機好唔公平」。由於部份律師費是由行家籌募所得,吳宗錦決定抗爭到底。
「我估唔到今時今日香港會有啲咁嘅事,呢兩個警察好後生,就覺得自己高高在上,尤其姓李嗰位,我代表律師喺庭上叫佢警員時,佢好串咁話:『唔好叫我警員,我家係幫辦』!」
吳回想當日若肯「認低威」,就不會激怒警員,引發軒然大波。但他理直氣壯地說:「我冇做過,點解要認?」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