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署社區工作幹事,涉嫌向女友冒充廉政公署助理調查員,借故騙取2萬元;其後又向女網友訛稱代父還債等,成功借得15萬元。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李國威昨指,被告雷健威(圖)與女友關係糾纏不清,證供有疑點,所涉5項罪名不成立,但欺詐女網友的3項罪名成立,判囚半年。
記者:楊家樂
辯方求情指,已婚被告雷健威(28歲)在感情上確實不值嘉許,但他曾向事主奉上欠單,主動承擔債務,被告勢將失去穩定工作。
庭上嘻皮笑臉又伸脷
被告雷健威昨在庭上嘻皮笑臉,得悉判刑後無故伸脷,又向旁聽親友舉起Iloveyou手勢(即舉起拇指、食指及尾指)。
裁判官稱法庭不會進行道德審判,但被告以欺詐手法騙取貸款,至今仍未還清欠款,罪行嚴重。被告不肯認罪,亦顯出他毫無悔意。
裁判官裁決時謂,年約20多歲的事主林芷珮雖力證被告訛稱廉署人員,但只屬口頭證據,雙方的SMS對話均從未提及。加上林與被告感情關係糾纏不清,更有金錢轇轕,證供有疑點,故四項欺詐及一項冒充廉署人員罪名不成立。至於年約30多歲任秘書的女網友馮穎瑜,雖然她於被告被捕後主動聯絡他,又要求做愛,但裁判官認為她的證供可靠。相反被告向警方錄口供時語氣輕佻,證供不足信,裁定餘下3項欺詐罪成。
控方曾指,被告04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林,09年自稱獲聘任廉署助理調查員。同年二人拍拖,被告多次聲稱要返內地公幹,騙她共萬多元。二人分手後,被告訛稱被停職,要到越南蒐證求復職,先後騙她2萬元。被告又於09年透過聊天室認識馮,先後向馮借15萬元。
案件編號:ESCC4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