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廟佳桑拿老闆等九人涉串謀管理淫窟,案件07年審訊時,其中曾任女警的被告的妻子,懷疑卧底警員與同袍夾口供,遂暗中在法庭證人室放置錄音機,偷錄警員對話,揭發他們漠視法官警告,私下談論案情。警方調查發現偷錄計劃絕非前女警一人所為,錄音亦曾被刪減,並由她作假證配合。前女警上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作假證罪成,判囚6個月。
朋友裝錄音機
前女警吳惠冰(54歲)與負責裝置錄音機的朋友黃文俊及代表其夫的法律文員姚木德,另案被控藐視法庭,去年在高等法院受審。
吳及黃分別被判監9個月及6個月,但緩刑18個月,姚獲判無罪釋放。
事源廟佳桑拿老闆柳漢強等9名被告,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11項罪名,案件於07年12月臨近結案時,第四被告張世傑的代表大律師余超卓向法庭呈交涉案偷錄聲帶,主審法官最終因卧底警證供受損,被迫判所有被告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