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管MPF中介人鋪路半自由行 保障打工仔

政府立法管MPF中介人
鋪路半自由行 保障打工仔

【本報訊】政府昨公佈,將就規管強積金(MPF)中介人銷售及推廣活動,進行立法。下月4日,有關建議將呈交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若進展順利,明年中可完成立法程序,屆時打工仔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時,亦可受到一定保障。 記者︰周燕芬

日後市民對中介人銷售手法不滿,可先向積金局投訴,由積金局統籌後再交予相關監管機構處理,新法例並將賦予監管機構懲罰違規中介人,嚴重者可向積金局建議吊銷中介人牌照。市場普遍贊成立法規管業界,加強對強積金僱員保障,惟保險業界關注維持「一業多管」制度下,執法和處罰上會否出現差異。

嚴重違規隨時釘牌

原訂今年初推出的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令中介人的銷售對象由20多萬僱主,增至200多萬打工仔,但其後因發現未有條例規管強積金中介人,令去年底被迫「急煞車」。截至今年2月底,本港總共有475個註冊強積金公司中介人和28365個註冊強積金中介人,當中70%屬保險業、28%為銀行業、2%為證券業。在現時的行政規管架構下,這些企業推出的強積金業務,分別由金管局、保監處和證監會監管。
強積金行政總裁陳唐芷青指,立法規管後,將透過立法賦予積金局及前線規管機構法定權力,執行規管職能及施加紀律處分。對於分由三個監管機構進行監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區景智解釋,有關規管機構一直有就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及調查,加上參考外國經驗才決定現時規管方法。而積金局亦會與規管機構簽訂諒解備忘錄,確保各規管機構在執法上的一致性。

財經局確保執法一致

建議的修訂,亦包括加強對拖欠供款僱主的阻嚇性,如將僱主在供款日後未能繳交強制性供款列為持續罪行,及將僱主未能按審裁處或法庭判令繳款列為罪行。
壽險總會主席朱家耀表示,業界最關注不同前線監管機構,會否對同一銷售方式有不同演繹,甚或不同處分;希望屆時上訴機制能發揮作用。香港銀行公會代主席楊志威則支持沿用以往「一業多管」的規管模式,因為是業界所熟識的安排,若拓展一個新的監管模式,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推出時間將會更長。

積金局處理投訴流程

市民向積金局投訴
→積金局初步了解個案後,轉介給相關監管機構
→監管機構作出調查,並有需要時採取紀律處分(可向積金局建議吊銷/撤銷中介人註冊)
→遇上嚴重個案,積金局會暫時吊銷/撤銷中介人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