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職工總會昨開會討論每周減六小時工作事宜,有工會成員指紀律部隊減工時是大勢所趨,不滿消防處遲遲未答應他們訴求,即每周工作時數由54小時減至48小時,不排除日後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以迫使消防處回應。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曾多次與工會開會商討,在不影響服務質素及不增加人手等前提下,研究縮短消防員工作時數。
處方拋出「三不」方案
有工會成員表示,消防處早前曾拋出「三不」方案,即在不增加人手、不增加資源及不影響服務質素原則下減工時,但最多減至每周工作51小時,與工會要求仍有距離。另有工會成員透露,如處方不肯答應減工時訴求,或會採取進一步爭取行動,但強調有關行動不會影響救火及救人工作。
其實,消防員早前展開爭取減工時行動,百多名休班消防員去年7月趁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消防處改善救火裝備時,在立法會大樓外集會請願,要求將每周工時減至48小時。消防處副處長陳楚鑫當時曾承認,在「三不」前提下減工時很困難,若要達致減工時要求,料需增聘800名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