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爺上月調高新車首次登記稅一成半並即時生效,引發不少汽車買家與車行就新增稅款誰付爭拗。一名內地買家聲稱去年底以全款購買一輛逾160萬元保時捷,在預算案公佈前兩度被人游說推遲取車,結果要額外支付12萬元稅款。車行否認反指買家未交齊文件致拖延出車。買家拒付新稅款,多次到車行理論不果後,昨午報警求助,警方列作糾紛案處理。 記者:鄭大康
這宗因財政預算案加車稅引發的糾紛,投訴人田先生為商人,稱在內地辦學,深圳有分校,並準備在全國發展;由於他在中港兩地均有生意,想在香港買一輛新車掛中港車牌方便深港兩走,去年12月到灣仔告士打道保時捷陳列室,購買一輛深紫色保時捷4門房跑車PanameraS,車價166萬元。
去年已全付166萬元
田先生說,他先落定10萬元支票,其後在12月底支付餘下的車款,並準備在付清車款後就出車,但有職員指「家出車唔抵,當2010年車,蝕咗一年」,游說他延至今年才出車。他認為合理,接受延遲出車。至今年1月中旬,他再到車行想取車,聲稱當時他已辦妥臨時保單,可隨時出車,但因他稍後要赴美公幹約一個月,有職員獲悉他要出國,又游說他可遲些才取車,車行有免費車庫供其座駕停泊,叫他可以「過完農曆年再嚟攞車」。
田接受對方的安排,直至2月22日他由美國返港,翌日財政預算案當天往車行取車時,車行職員告知因預算案要加首次登記稅,要他補12萬元稅款。田拒絕,認為去年底已交清車款,只是車行職員拖延交車才拖至預算日當天,認為責任不在他,先後8次到車行理論,但職員都以作不了主拖延。田昨午再到車行理論不果後,拿凳坐在車行門外要求見車行負責人。
其間,車行在不承認有錯的前提下,曾提出雙方各出一半稅款的解決辦法,但田不接受,其後他更致電報警聲稱受騙。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後,認為屬消費糾紛,建議田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警建議向消委會投訴
車行消息承認,曾建議買家今年才出牌,但堅稱是買家的助手先提出,而出車要交齊文件才能辦理,但買家一直很難聯絡,直至預算案公佈後翌日,買家的一名助手才致電車行叫幫忙出車。消息強調買家已付清車款,沒任何動機扣着該車,也無故意拖延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