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控前署長住所漏水開審

屋宇署控前署長住所漏水開審

【本報訊】居於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樓下的一家人,06年開始飽嘗漏水之苦,懷疑是蔡的工人廁所地台及圍牆滲水肇禍。蔡表示會修理受損渠道,惟漏水情況未見改善,由每分鐘滴水10滴惡化至30滴。蔡宇略被票控違反「妨擾事故通知」,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蔡否認指控,反指自己也身受漏水之苦。他懷疑樓上單位進行裝修工程,令他及樓下單位同受漏水影響。

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的住所被指漏水受審。 張志華攝

樓宇修補後滴水更嚴重

控方開案陳詞指,年約70歲的蔡宇略是太子道西加多利大廈3樓一個單位的登記業主,一名姓胡女子住在蔡樓下,蔡的工人廁所,樓下正是胡的廚房。胡婦去年1月30日向食環署及屋宇署的聯合辦公室投訴,指廚房天花漏水。
食環署及屋宇署派員到場調查。環境滋擾調查員何佩儀從2月2日至3月30日進行5次測試。何關上食水管大掣,從主糞渠及蔡住所的洗手盆、水渠等倒入有色染料,惟胡的廚房天花沒有發現染料,即水份並非沿上述渠道滲落至胡的廚房。然而,另一名姓李調查員於去年3月1日對蔡的工人廁所進行蓄力測試呈陽性反應。控方排除事故由其他單位及外牆滲漏造成,指事故因蔡的工人廁所地台及牆壁的防水工程有缺陷所致。
食環署3月5日向蔡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他在21日內修補。蔡自稱已進行維修工程,惟滴水情況未見改善,2、3月期間每分鐘滴水7至10滴,增至4月每分鐘30滴。
何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署方曾兩度票控蔡。最早的投訴可追溯至06年年尾,署方在08年6月向蔡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惟09年的測試報告指大廈外牆滲漏有可能導致滴水,何不排除署方因此撤銷指控。
何在調查期間,蔡指樓上單位裝修,令他的主人房廁所出現漏水,蔡相信樓下廚房滲水與蔡樓上住戶裝修有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S118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