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網上行為擬規管發表言論或相片 須顧及警隊形象

警員網上行為擬規管
發表言論或相片 須顧及警隊形象

【本報訊】上網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據了解,警隊正檢討屬下人員上網的注意事項,考慮效法海外執法機關,就警務人員網上行為訂出指引,規管以警務人員身份在網上發表言論或相片,防止作出破壞警隊形象聲譽的行為。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要小心處理,以免侵犯警務人員的言論自由。
記者:謝明明

消息人士指出,現時警隊就人員的行為操守有不同指引規管,例如執勤時應否拍照,或不應在網上發表政治言論等,但沒有特別針對網上行為。惟隨着上網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部份,警隊認為有必要檢視現行政策指引是否符合社會實況。

一併研究非官方討論區

不少人尤其年輕一輩喜歡在網上討論區或facebook、微博等社交網絡發表意見,警方關注若人員發表不恰當言論或發佈一些訊息,比如粗言穢語或淫褻不雅言論等,不但影響警隊聲譽,並會引起公眾不安。「如果以一般市民身份發表係個人自由,當然冇問題,如果以警務人員身份,又或者就算唔表明警察身份,但市民認得你係警察,咁就有問題。」
消息指,今次檢討會一併研究警察非官方討論區問題,「有唔少警務人員會喺呢啲自稱警隊非官方討論區發表意見,警隊當然尊重警員嘅人權及言論自由,但作為警務人員喺發表意見時需要比一般市民謹慎,唔可以亂嚟。」
據悉,警方考慮仿效海外執法機關制訂網上行為指引。消息強調,「警隊一定會喺人權、言論自由同合理規管間取得平衡。」警隊會諮詢員方意見,「可能睇完認為(現行指引)已經足夠,唔使再加添,未必一定要做。」

督察協會歡迎有關檢討

警方發言人承認,鑑於使用互聯網日益普遍,警隊會研究需否制訂人員使用互聯網指引。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認為,現時警隊已有不同的保安政策指引規管警務人員的操守行為,若管方進行網上行為指引檢討,該會會就建議諮詢員方意見。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歡迎有關檢討,認為適當規範是好事,但他認為不應過份,要視乎管方提出的建議內容再作評論。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若警員網上行為嚴重影響警隊工作或聲譽,他贊成規管,但制訂指引時須小心,「警隊要了解年輕一代嘅行為模式,就好似一家人咁,老竇同個仔有唔同睇法,佢哋(警員)都有言論自由,所訂嘅界線要小心處理。」

近年警務人員網上行為是非簿

日期:10年12月
事件:一名經常揭露警方違規濫權的網民遭警務人員起底,並將其照片上載互聯網

日期:10年1月
事件:一機動部隊女警懷疑違規,將警察記事簿內的資料及數十張警署內拍攝的相片上載facebook

日期:09年11月
事件:一機動部隊學員在結業禮上於配備長槍的同袍前向女友求婚的短片在網上流傳,被批評公器私用

日期:07年9月
事件:網上流傳兩段警隊比試射擊片段,市民質疑屬警隊內部機密不應隨便外洩

日期:07年8月
事件:一機動部隊警員疑違規,將多張機動部隊槍房相片上載互聯網,引起警隊高層關注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