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市民投訴上周在葵涌一個商場店舖打麻雀消遣時,遇到警員掃蕩,警員指他們涉嫌抽水給店舖東主,有非法聚賭之嫌加以拘捕,但發現麻雀枱櫃桶及抽水箱空無分文,竟「指導」店舖東主自行放入錢,在「證據確鑿」後將4人帶署。其中一名被捕婦人質疑警方偽造證據,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記者:關英傑、簡明恩
投訴人林女士(68歲),住葵涌區,她說當日是第二次到該處打麻雀耍樂,只想搓幾圈衞生麻雀,過過麻雀癮,並非賭錢圖利。她承認當時有打麻雀,並抽水給場主作租場費用,但事實是「當時抽水箱同櫃桶都冇錢,個警員叫我放錢落櫃桶就有問題」。
稱口供紙不符事實
林稱,自己「唔識字」,在警署全程由警員筆錄,其間警員曾覆述內容一次給她聽,然後着她簽名。事後其女看過口供紙,發現與母親所說不符,例如口供紙記錄麻雀枱4個櫃桶都有錢等,母親卻堅稱櫃桶內沒有錢,質疑被屈錄假口供。
據知,他們依照跑馬仔玩法,另設抽水箱,自摸、暗槓及明槓都要放10元到抽水箱,四圈上限抽水70元,抽水錢給場主當租場費用。
林女士說,本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她去到葵涌和宜合道瑞景商場一樓一家裝修公司打麻雀,當時另有姓陳男子及姓許女雀友,姓陳裝修公司東主落場戥腳,湊夠4人開枱。
「冚賭」時櫃桶無錢
她續稱,當時只有他們一枱人,其後有兩男兩女自稱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探員前來表示「冚賭」。她及三名雀友打開櫃桶,由於雀局剛開始,因此麻雀枱櫃桶內及抽水箱內均無錢,其中一名30餘歲男警即出言威嚇,要各人自行拿出20元放進櫃桶。
眾人覺得有問題堅決不從,該男警續恐嚇,若不合作便迫令他們拿出身上所有金錢放進櫃桶。雙方僵持不下,身兼麻雀腳的姓陳場主只好「自願」拿出4張20元鈔票,放進空櫃桶中打圓場。
轟警嚴重違反誠信
該男警又指抽水箱無錢,要求場主放下10元作抽水錢,其間林女士放下五個兩元硬幣,探員不滿,竟自掏銀包取出一張10元紙幣兌換該五個硬幣。至此案件已「證據確鑿」,男警指4人涉嫌非法聚賭拘捕帶署。
當晚林女士獲准保釋回家,她將事件告知姓蔡女兒,其女質疑警員做法失當,有偽造證據之嫌,嚴重違反誠信,翌日致電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發言人回應時只表示,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有關投訴,並正進行調查,現階段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