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士康(2038)公佈,與大股東鴻海精密訂立股權轉讓協議,同意向鴻海出售富士康精密電子太原公司全部股權,現金代價4.63億元(人民幣.下同)。集團預期完成交易時將錄得收益,但並無披露實際金額。出售所得款項淨額約4.63億元,將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續整合內地廠房
富士康精密太原是富士康於2006年在內地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註冊資本1.31億美元,主要在內地從事手機製造。截至2009年底止兩個財政年度,富士康精密太原的經審核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後淨虧損分別約1.3億元及2.43億元。
富士康指出,是次出售該全資附屬公司,是希望繼續整合在內地的營運及生產廠房,以便集中精力發展及經營位於河北省廊坊市、北京及天津的生產廠房。
集團認為於中期內不需要位於山西省太原的土地及生產廠房,而鴻海現時對廠房有即時需要,以拓展其在太原的產能。交易須獲獨立股東批准,以及山西和台灣相關部門批文後才可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