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秘書宋乃午,涉嫌受賄被判監11年。但他在發監前潛逃大陸,日前遭廣東省公安逮捕。台調查局與刑事局昨將宋由大陸押解返台灣歸案。
交通部長秘書受賄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交通部在2001年間辦理ETC(國道電子收費系統)計劃公開招標案,廠商蔡錦鴻得知宋乃午擔任交通部長秘書,因而行賄宋,要求宋放寬招標條件、修改建置時程及收費段數,宋並洩漏標案甄審委員名單給蔡。
由於蔡的公司與合作的奧地利廠商採「紅外線」系統,宋因而指示研究人員,製作有利於紅外線系統的研究報告,蔡則以招待飲宴、代付宋女友的房租、向宋女友的公司買畫等方式行賄。宋最終因貪污罪被判11年、褫奪公權8年。
宋乃午的上訴也在去年12月被最高法院駁回。但宋在今年2月8日發監執行前遷移戶籍且拒不到案,並潛逃往大陸。台灣調查局表示,廣東省公安人員日前將宋逮捕,昨日中午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將他遣返台灣,並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