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我稔熟,便一定聽過以下這故事,因為自從20歲之後,我的人生一直以此為鑑:
朋友V小姐是個典型的「窮風流」,70年代的港大英文系碩士,肯稍為「移動」身段,甚至都不必「放」下,早早打份政府工之類的,相信早已買買買炒炒炒到不知第幾層樓,發夠財50歲前退休,偏偏她就是有點「香港最後一個嬉皮」的有型風骨,不喜歡的工作從來不做,就算做了從來也不做過多,即是賺夠享樂便收手不加班,所以V為人其實頗精打細算,唯獨對最愛的電影與音樂無限疏爽闊綽。
某一年V的頭號偶像Nirvana樂隊東來日本開音樂會,她卻神神怪怪地以「那一輪使了好多錢交了好多稅」為理由省下盤川不去東京捧場,並說留番遲啲先去美國睇這個她喻為「一生人最想睇」「死之前點都要睇一次」的現場演出。
我記得之後V好像大病了一場,也真的憑着這種「未看過Nirvana不眼閉」的決心捱過去好起來的。
誰料不出兩年,樂隊主音KurtCobain便吞槍自殺身亡了!
我還清楚記得17年前紅着眼睛哽咽地和我們說着她的人生領悟:「原來有些東西不是你能保着自己的性命努力活下去就一定做得到的,有時活不下去的,偏偏是你的偶像你的神和你相信的價值。」
巴黎
這十七年來我不斷以傳教士的口脗和身邊的人講起這個故事。
但年年我跟自己說,要去米蘭看一次McQueen的男裝show去巴黎看一次McQueen的女裝show時,怎麼從來沒有想起。
所以去年2月11日我聽新聞報道時我是很大聲爆了一句粗口的!
不敢對天,也不是對麥昆先生,當然是對自己。
為甚麼付了那麼貴學費還是學不到嘢?
X!
所以呢,我當然明白現在我面前貓步走過的這34套其實是SarahBurton和麥昆團隊秉承大師精神的創作而非麥昆本人手筆,但我千辛萬苦萬里迢迢還是決定弄來一張門票親身來圓了自己的願──「有生之年現場看一次AlexanderMcQueen的fashion」,如果這也算圓了的話,因為這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不是他的有生之年。
正如我沒來得及看見他的「風華」只趕得上他的「絕代」,那還有意義嗎?
又正如我多麼羨慕在英國讀書的朋友M,他說他買過最早年還未大量生產的AlexanderMcQueen,每個招牌上都附有小袋一個,內裝設計師本人的頭髮一小撮(雖然有點恐怖!),也試過去蒲遇到他被他請飲嘢;我也妒忌在時裝界工作的朋友有機會去後台拜訪他還被問「你件jacket邊度買?」。
然而我得到的只是他追悼會的入場券,這對一名忠實fans來說真有意義嗎?
我們都是McQueen
有意義的。
冥冥中把我這「有生之年要看一次McQueenshow」的一次安排在2011年3月這多事之春自有它的理由。
因為在這一個月之後,世界上有某種華麗我們可能從此沒得再看了。
之前說過,這一次的McQueen票是頗難才弄到手的(謝謝I.T),但難也值得,因為當時我想,不同於那個Nirvana事件,過了這些年,我也到了一個「釘蓋機率」頗高的年紀了吧,有些事想做就快去了,否則「不是他就是我」了,再等下次連SarahBurton也沒得看怎算?
話口未完,碩果僅存那個鬼才Galliano先生……唉!原來上天要收走你喜歡的東西,方法也不只「死」這一個,Alex與John這些幾十年出不到一個的天才,這兩年居然一年做低一件,請問當今江湖上還有誰懂得做這些充滿舞台效果的「大龍鳳」?RiccardoTisci雖叻,但距離「大龍鳳」的功架,是還有一點點里數的。
於是我們又想起「及時行樂」「珍惜眼前X」之類的教訓吧?於是我們又想起要問自己有甚麼想做還未做好馬上坐言起行,不要再成為「我朋友V小姐」或者是「我」的翻版吧?
不不不不不,我的領悟不只這樣,我不想再做「V小姐」和「我」之餘,我發現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KurtCobain」和「AlexanderMcQueen」,生活有時很苦很艱難,但我還是想平平靜靜地好好活活下去,只因為我不想製造一些「V小姐」和「我」。
所以,願你們平安,願我平安,願世界平安,我只想沒有地震海嘯及各種天災人禍,個個星期日有閒情在這裏和大家齊齊整整談談時裝,便心足矣。
本欄逢星期日刊出
Textby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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