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撕裂港人?有居港未滿七年者不滿沒領取的份兒,有在職沒領綜援的新移民又不滿滿十八歲沒工作的有份。
為什麼誰誰誰有份?對這千古疑團發出疑問,且問得氣忿難平者,背後彷彿都有個天大道理,這個理,就是咸豐年代的口頭禪:有功者留飯留餸,無功者飯餸不留。
有功者,即對香港作出過貢獻的。與其為這6個k想撕裂族群的問題,不如把貢獻當洋蔥,一層層撕開來,看撕到最後,能不能看到何謂貢獻這核心問題。
貢獻?緊守崗位做好自己本份如一口螺絲釘的,有貢獻,那崗位如果是家庭主婦,沒納過稅,又算不算有貢獻?打好了一份工,又在稅網以外者又有沒有?從事公職服務公眾,比起在金融機構上班服務客戶也服務自己,誰貢獻更大?
貢獻是着眼於進貢庫房推高國民生產總值那種貢獻,還是為港增光那類?納稅最多者,卻又有份扭曲了港人的價值觀壓低了港人的幸福指數,功過如何鑑定?議員貢獻大還是外傭貢獻大?終生只做義工的利他者,與志在利己間接繳了許多直接稅者又如何相比?吃香火錢傳渡迷路人的和尚,跟免費提供娛樂予大眾的頭條新聞人物,又有沒有可比處?
都說很多老人家退休後,大家就遺忘他們過去,也曾流了大半生貢獻給社會的汗水,那麼,移居海外的港人也曾淌過汗,一樣是受薪建港,為什麼就不該領錢?無業新移民用綜援買飯吃,促進了消費,又有沒有貢獻?到頭來,豈非人人都有貢獻?洋蔥瓣撕到最後,嗆得人鼻酸目紅,一時看到理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