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首被告陳威行,相信是張子強的心腹左右手,曾跟隨張子強參與多宗大案,包括在綁架中負責挾走郭炳湘,以及1998年上水馬草壟800公斤炸藥案。綁架案後,陳獲分約3,000多萬元,其後在港買樓投資,但因賭博已將錢輸光,選擇「再食大茶飯」,以「死鬼老大臨死前吩咐」為名,向郭家追收1997年未收的4億元贖金尾數,結果失手就擒。
根據警方紀錄,陳威行只有兩次案底,分別在1973年及1987年因打劫及毆打被定罪。但他並非從此奉公守法,反而參與驚天的罪行。消息指,1997年他有份參與綁架郭炳湘,負責落手將郭挾走,然後把郭的一舉一動上報張子強,陳貼身服侍郭,並為他買藥。
涉馬草壟炸藥案罪脫
1998年1月,警方揭發張在上水馬草壟一間村屋藏有逾800公斤炸藥,陳在屋外被拘捕,陳當時辯稱只是負責送水桶,對屋內藏炸藥不知情,他經審訊後脫罪。自此,他一直不敢返內地,避免下場如張子強一樣,遭公安拘捕,然後遭處決。多年來,他只是到過澳門一次。
據悉,張子強當年成功勒索郭炳湘6億元後,陳獲分得約3,000多萬元,他在港即一口氣以現金支付全數購買黃埔花園一個單位,並在數年後出售,然後購入紅磡另一個豪宅單位。但因揮霍無度,他在十多年間將逾3,000萬元耗盡及輸清光,經濟拮据,惟有另覓財路,再向郭炳湘打主意。陳留意有關郭家的雜誌報道,將雜誌名稱、期數及日期記低在記事簿內。
陳與本案扮是郭李天穎助手的卧底督察通電話稱,是奉張子強之命行事,「係我哋死鬼老大臨死前吩咐一定要收呢筆數」,但死鬼大佬並沒有看顧這個得力助手,令潛伏十多年的陳落網。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