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政府再提交的臨時撥款決議案。按以往傳統,議員有權要求成立小組,審議有關議案,一般而言,小組未完成審議工作,政府不會提交大會表決。但有泛民中人指出,有關程序沒有約束力,政府可以不等小組完成審議工作,就將決議案提交大會表決。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若議員成立小組討論臨時撥款決議案,程序上有可能延遲大會表決時間。
有泛民中人指出,按以往慣例,新的臨時撥款決議案今日提交內會,一般情況下,除非有最少三名議員認為要成立小組審議,否則將直接交大會表決。按過往做法,若小組未完成審議,相關政府官員不會強行將決議案交大會表決,但這不是法例規定,政府假如認為在立法會擁有足夠支持票,技術上可以不等小組完成審議,即自行提交大會表決,但這樣做形同強行「闖關」,必定被指破壞行政、立法關係,不尊重立法會。
同意豁免12日通知期
昨日飛往北京出席兩會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按照程序,只要有議員提出,內會可以因應政府提出的決議案,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他指程序上有可能會延遲了表決時間,至於實際上有否影響,他不會作出猜測。他又說由於新的臨時撥款決議案有逼切性,因此同意豁免12日的通知期,批准在下周三的大會進行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