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愛飲酒,每次在餐桌邊坐下來,不是先吃飯,而是先飲酒,用飯碗滿裝,飲完酒才開始吃飯。小時候,我把筷子伸入祖父母的酒碗中「洗筷子」,然後偷偷吸吮。再大一點點的時候,就偷飲他們的酒。然後,祖孫三個圍桌而坐,大碗喝酒的生活終於拉開序幕。
我沒有酒入愁腸的體驗。於我,酒是快樂的源泉,記憶中所有快樂的、美好的、溫暖的、無憂的、愛與被愛的畫面都滲着酒的香氣和餘韻。我只在快樂的時候飲酒。端起酒杯,意味着放下戒備,讓身心進入鬆弛狀態,呈現最真實的自我,所以,我只跟我喜愛的人飲酒。換言之,我邀請一個人或一些人飲酒,那意味着我樂意跟後者做朋友,我信任後者,也喜歡後者。
酒跟食物一樣,不只是物質的,更是精神的。所以,邀約自己喜歡的人共赴醉鄉(其實我從未醉過,並且,也不可能醉!)有一點點跟朋友偷得浮生半日閑,外遊了一趟的優遊,彼此分享旅途見聞,體驗異地風情,既是精神放鬆,更是心靈滿足。
我不是真正的品酒者,對我而言,好的對手,好的心情比好的酒重要得多!只要是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冬日一壺陳年太雕,夏日一樽日本清酒已經是人間極品。美酒,良伴,夫復何求?快樂,可以如此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