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多名退休法官、退休高官與學者組成的「檔案行動組」,發現回歸後各政策局越來越少將檔案移交政府檔案處保存,行動組歸咎於港府拒絕訂立《檔案法》,又擔心隨着政府總部與立法會搬遷,令大量重要政府檔案被無聲無息地銷毀,呼籲盡快立法堵塞漏洞。
記者:黃偉駿
由退休法官王式英與蔡慧蘭、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與白卓善,及多名學者組成的檔案行動組花了兩年時間,去年完成草擬《檔案法》條例草案,並送交政府希望正視問題,惟一直沒有得到回音。
現時本港沒有《檔案法》,各政府部門不一定需要將檔案送到政府檔案處保存,甚至可以自行銷毀。王式英表示,檔案處只是一個很小的部門,直接隸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港落後於其他國家
行動組早前要求跟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會面,結果僅由行政署長麥綺明接見,失望而回,「佢話立法唔係優先程序,而且現時運作好正常」。
朱福強表示,管理政府檔案是一門專業知識,而且非常重要,全世界的發達國家均有法例規管,惟獨本港落後於人,「檔案法規定公職人員,喺公事過程中要立檔、存檔,並交由檔案機關鑑定有冇價值,需唔需要存放喺檔案館。如果冇晒啲檔案,點樣知道政府有冇做錯?」
不過,朱07年退休後,政府更忽視檔案處的地位,只委任行政主任擔任處長。王式英批評,是由外行管內行,「佢哋做幾年又會調職,係好唔專業嘅管理。你去醫院睇醫生,都唔會諗住行政主任幫你睇病啦?」
朱續稱,行動組發現回歸後,各政策局越來越少將檔案送交政府檔案處,檔案處處長也沒有任何權力要求各部門定期存檔,令人擔心這十多年間,已有大量重要政府檔案遺失或被銷毀。
部份政黨表態支持
王擔心,政府總部與立法會快要搬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屆時很可能造成檔案大災難,「你自己搬屋都會掉好多嘢,何況咁多個政府部門」。朱亦稱,政府電子化存檔越趨普及,然而科技始終有漏洞,容易被人竄改資料,所以更需盡快立法保障,「檔案係政府一切行為嘅證據,亦都係社會嘅集體記憶同文獻」。
行動組正約見各大政黨,初步公民黨、公民起動何秀蘭、工聯會王國興及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已表態支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