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意見證實存在保安漏洞可索償

律師意見
證實存在保安漏洞可索償

消委會去年曾收集11間管理公司共13份時租停車場的使用條款,發現大部份管理公司均訂明不會就場內財物損失及人身傷亡負責,該會建議消費者應做好車輛防盜及安全措施,免招損失。
律師梁永鏗表示,即使停車場已列明免責條款,若能證實停車場保安系統出現漏洞,或低於一般標準,管理公司也須負責。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則指,停車場的免責條款須設在當眼處,方便車主知悉,「若車主能證實保安員失職或保安系統失效,可向管理公司追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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