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停車場疑保安不足座駕遭爆竊 車主索償被拒

運署停車場疑保安不足
座駕遭爆竊 車主索償被拒

有車主將座駕停泊在運輸署轄下的中環林士街停車場,結果汽車被打爛玻璃窗盜竊,損失財物。事主發現停車場其中一個出入口不設閉路電視,有感保安不足,要求管理公司賠償被拒。有律師指出,若能證實停車場保安出現漏洞,即使停車場設免責條款,仍可向管理公司追索賠償。

金先生為私人鋼琴教師,他於1月5日下午1時43分,將座駕停泊在樓高八層的林士街停車場二樓,下午3時30分取車時,發現前座乘客位車門玻璃被擊碎,放在乘客位的公事包不翼而飛,但停車場管理處仍未知悉,他自行報警。「公事包入面有鎖匙、銀行存摺、圖書館借番嚟嘅CD等等,呢啲都可以用錢解決,最重要係入面有學生嘅資料,包括佢哋嘅身份證影印本」。

公眾出入口無閉路電視

及後金先生得悉該停車場除設有車輛出入口外,行人還可經一樓一條通往信德中心的行人天橋進入停車場,惟該處不設閉路電視及更亭,容易讓賊人有機可乘。他感停車場保安不足,只在車輛出入口及升降機設置閉路電視,未能保障車主財物及人身安全,翌日致電運輸署及負責管理停車場的敏記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投訴,獲覆不會加設閉路電視,也拒賠償其車輛維修費3,000元。
敏記回覆,林士街停車場四部升降機內及出入口已設置閉路電視,職員定時巡邏及記錄,又不定時突擊巡查,車場各層已張貼警方宣傳海報,提醒車主小心保管私人財物及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而停車場設有免責條款,故不會賠償予金先生。如他索償會交保險公司處理。惟該公司拒透露職員每天巡邏次數,只表示會要求警方在執勤時進入停車場巡邏。
香港汽車會會長雲維熹表示,一般有保安及管理的停車場,應設有管理處,並安排保安員定時巡邏,停車場各出入口均須設置閉路電視,「如果係連接行人天橋嘅出入口,屬主要出入口之一,咁就應該安裝埋閉路電視」。
運輸署表示,停車場保安由管理公司負責,若停車場發生爆竊案,管理公司須在24小時內向該署通報及提交報告。
警方去年共接獲1,752宗有關車內盜竊的個案,09年有1,782宗。運輸署轄下停車場在09年及去年各錄得11宗爆竊案,今年1月則錄得一宗。運輸署轄下共有14個多層停車場及兩個露天停車場,分別由同屬新鴻基旗下的威信停車場(控股)有限公司及敏記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及保安,合約期為三年。
檔案編號:0120037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停車場內發生失竊案,但停車場管理公司拒絕透露巡邏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