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信箱:抄錄ID號碼需訪客同意

房協信箱:抄錄ID號碼需訪客同意

問:黃先生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想知道大廈保安員是否有權查閱及登記訪客的身份證明文件。
答:為保安理由,大廈保安員有需要監察出入大廈人士的身份。根據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物業管理指引,在訪客同意下,保安員可將訪客的身份證號碼抄錄在訪客登記冊內,但應視乎實際情況,接受訪客選用其他透露私隱程度較低的方法,以代替出示身份證,例如要進入大廈執行職責的公共團體或機構代表的職員證或工作證,或請受訪住客確認訪客等。上述措施同樣有效阻止外人擅進大廈。
法團或物業管理人應指示保安員採取適當措施,妥善保存訪客登記冊上的資料,避免其他人士看到。此外,管理人應於當眼處張貼「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告示,以便訪客明瞭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訪客記錄應妥善銷毀

管理人也應訂定訪客記錄的保存期限,及妥善銷毀記錄,一般不應保存超過一個月。如想知道更多相關資料,可參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物業管理指引,網址為 http://www.pcpd.org.hk/chinese/publications/files/property_c.pdf。
房協熱線:28821717